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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截至2022年末,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64名、注册会计师419名、从业人员总数982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57名。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业务收入(经审计)7.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5.3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2.42亿元。

  2022年度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38家上市企业来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 0.65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7家。

  截至2022年末,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0.73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4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15 个机构及个人,要求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担连带责任 公准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 人民币约 300万元 截至 2022年12月31日未开庭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1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1 次。

  项目 姓名 注册会计师执业时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 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 开始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2021年11月-2022年6月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2022年11月-2023年6月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2016年6月-2016年7月 成都励翔国际会展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助理经理

  2016年3月-2018年3月 四川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助理经理

  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依据市场行情、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具体审计费用。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由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担任,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2022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鉴于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2023年度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公司对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工作团队为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切实履行应尽职责,并提供良好的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监督管理要求及本公司制度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落实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工作,经过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为企业来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改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1、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宜进行了认真审查,着重关注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特别对中小股东的保护,保障、提升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聘任事务所审议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并出具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同意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同意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3、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5、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