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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数控: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1 年。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6)2022年末合伙人数量203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6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0人。

  (8)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5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4,541.58万元,华中数控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家。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7次。

  (2)39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人次,行政管理措施36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项目合伙人:陈刚,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0年起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1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聂慧蓉,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起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朱烨,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0年起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朱烨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项目合伙人陈刚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签字注册会计师聂慧蓉最近3年收(受)行政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详见下表:

  聂慧蓉 2021年 3月30日 行政监管措施 湖北监管局 对于精伦电子 2018年年报审计项目执业有关问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陈刚、签字注册会计师聂慧蓉、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烨不存在可能会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本次审计费用将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中审众环协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审众环协商确定相关的费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进行了充分了解,并查阅了中审众环有关资格证照、有关信息,认可中审众环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认为中审众环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经认真审阅董事会事前提交的《关于聘请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有关的资料,独立董事认为中审众环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能够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能够很好的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该机构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审计,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另外的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对公司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表示事前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中审众环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勤勉尽责,具备为上市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很好的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拟续聘中审众环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