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8-965-569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准予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别一般合伙)厦门分所执业答应的批复

  你所报送的关于请求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别一般合伙)厦门分所执业答应的资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答应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三、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别一般合伙)厦门分所的经营场所为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东路319号幢四层A区。

  抄送:财政部,湖北省财政厅,厦门市商场监督管理局,我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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