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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克亮先生,2009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09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12月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磁谷科技(688448)、华西股份(000936)、春兴精工(002547)、协鑫集成(002506)、悦达投资(600805)、汇鸿集团(600981)等多家上市公司及新三板挂牌公司,具有丰富的证券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中兴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15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9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5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合同约定为准。2022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15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9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5万元。

  中兴华所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公司前任审计机构中审众环所已连续 8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上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审众环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公司对中审众环所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鉴于中审众环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超过8年,根据证监会、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为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要,公司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根据选聘结果,公司拟聘任中兴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中审众环所进行了充分沟通,中审众环所知悉该事项并对变更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兴华所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兴华所具有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经审议,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聘任中兴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含控股子公司的审计),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对中兴华所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我们认为:

  ①中兴华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②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聘请中兴华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

  ①中兴华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②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③该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征询了独立董事意见,并已经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聘请中兴华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研究并提议,并经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改聘中兴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含控股子公司的审计),开展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的服务业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5、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会议召集人: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已经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会议的通知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8、会议地点: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经景路66号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九楼会议室。

  2、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及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登记地点: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经景路66号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凡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股东均有权参加。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联系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经景路66号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讨论事项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