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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立信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120万元人民币。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

  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企业来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家,主要审计的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立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过去三年不存在可能会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审计收费主要是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方面技术的程度,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上班时间等因素定价。

  2023年度公司年度审计费用共120万,其中年度报告审计费用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年度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较上期无重大变化。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进行了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格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和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可能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且诚信状况良好。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经与会人员讨论,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审查,本次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及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另外的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有充足的独立性、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诚信状况良好。

  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事项已得到我们的事先认可;本次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及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另外的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有充足的独立性、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诚信状况良好,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4、立信的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由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通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星期二)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星期二)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能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能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互联网投票。

  8、会议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天府三街19号新希望国际大厦A座16层公司会议室

  提案1、2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提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3年10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能书面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登记文件原件扫描件或者照片)进行登记,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线,下午14:00-16:30。

  (5)登记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天府三街19号新希望国际大厦A座16层帝欧家居证券部,邮编:610041,传真,电子邮箱信函上或者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参会手续。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参加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操作的过程见附件一。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98”,投票简称为“帝欧投票”。

  3、股东对总议案做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星期二)(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

  2、股东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投票。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对于以下提案,受托人按照以下指示,做投票表决(请在适当的方格内填上“√”号):

  (说明:请在对提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