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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发动2024年外国企业常驻代表组织年报作业

  本报讯 (记者 徐建华)近来,记者从北京市商场监管局得悉,根据《外国企业常驻代表组织挂号管理条例》有关法律法规,凡2023年12月31日前在北京市挂号注册的以及2024年1月1日至2月29日由外省市迁入北京市且经北京市商场监管局核准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组织(以下简称“代表组织”),均须于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依法实行年报责任。

  据介绍,代表组织需经过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体系(北京)”,点击“企业信息填写”,挑选“挂号机关所在地”(北京),进入“年度报告填写”,按页面指示逐项照实填写。年度报告的内容有外国企业的合法存续状况、代表组织的事务活动展开状况及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费用出入状况等相关状况。

  依照《撤销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条约》(以下简称《条约》)及商场监管总局有关要求,关于《条约》缔约国企业在京建立的代表组织,不再要求提交经中国驻外国使(领)馆认证的外国企业的主体资格文件,改为提交所属国公证机关的公证资料和当地有权机关签发的附加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