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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物评价:实例详解财物评价增值时企业应怎样核算与税务处理

  当企业呈现财物评价增值的状况时,不能置之脑后,而是要考虑应该怎么进行财务核算以及交税处理。

  嘉诚房地产公司名下有块100亩的商业用地,2012年以80万元/亩的价格,受让该土地,因为现在房地产商场不太安稳,所以一向搁置未开发,公司因的需求,以该土地典当给银行进行融资,在进行土地典当前,对该土地进行了财物评价,评价商场价值为200万元/亩。

  需求阐明的是,嘉诚房地产公司获得的土地使用权未进行开发前,应先按交纳的土地出让金将该土地使用权确以为无形财物,开发时,再将该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一次计入房地产开发本钱。

  依据财税(2016)36号文相关规则,转让2016年5月1日之前获得的不动产,能够挑选简易计税办法,适用5%的增值税税率。

  可是,本案中嘉诚公司仅仅对公司名下的土地使用权进行了商场价值的评价,并未对外进行使用权的转让,土地使用权并未产生搬运。

  许多公司就望文生义,以为“土地增值”那不就要交土地增值税,哪知道这税种归于产业和行为税,交与不交要看你是否转让。自有土地评价增值不需交纳土地增值税,假如转让时产生的增值才需求交纳土地增值税。

  在管帐上,对评价增值的财物,一方面添加相应的财物价值,另一方面添加企业的本钱公积,也就是说,管帐上对评价增值部分不确以为企业的收益。依照本钱核算的要求,对财物评价增值部分企业能够计提折旧和摊销费用。

  在税法上,企业的各项财物,包含固定财物、生物财物、无形财物、长时间待摊费用、出资财物、存货等,以前史本钱为计税根底。

  企业持有各项财物期间财物增值或许减值,除国务院财务、税务主管部门规则能够承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财物的计税根底。

  因而,在税法处理上,财物评价增值不需作账务处理,因为嘉诚公司土地使用权未产生搬运,所以也不需求交纳企业所得税。

  依据印花税相关规则,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本钱和本钱公积的算计金额0.5%贴花,其他账簿按件计税5元/件。

  这样一来,假如企业财物产生了评价增值,管帐上也进行了账务处理,那么依据印花税相关的规则,应就添加的部分交纳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