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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展开管帐人员信息收集作业的告诉

  管帐人员登陆山东省财政厅网站(),点击右下角“山东管帐办理”专题页面,“进入“管帐人员信息收集”进口,依据阐明和提示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

  1、本次信息收集实质上是在管帐从业资历证撤销往后对管帐人员的建档入库,往后对管帐人员的确定不再依据是否持有管帐从业资历证,而是依据是否纳入了全省管帐人员信息库(信息收集后主动入库),往后管帐人员继续教育、参与职称考试以及其他对管帐人员的办理与服务均以全省管帐人员信息库中的信息为准。

  2、本次信息收集规模为:一是具有管帐专业技术资历(初、中、高、正高)的人员,二是尽管不具有管帐专业技术资历但正从事管帐作业的人员。除这两类外,其他(包含持有从业资历证但不从事管帐作业的)均不在收集规模。

  3、前次信息收集(几年前)是以从业资历证为条件的,和本次收集没有关系,参与过前次信息收集的,只要在本次收集规模内,仍需收集。

  4、未收集人员将不能参与管帐人员继续教育、管帐中高档考试等,管帐中高档考试需求的管帐作业年限以此次收集为准,在岗的将主动累加管帐作业年限,不在岗的不再累加。

  5、本次信息收集和管帐初、中、高、正高证书的获得(颁布)地无关,彻底按属地准则,即单位在山东省内,或没有作业单位但户籍地、校园在山东省内的,需求收集。单位在山东省内但派往外省作业的需按单位所在地收集。

  6、信息收集完成后,管帐人员个人信息发生改变的应及时进行更新,尤其是从不在岗到在岗的要及时更新,以便核算从事管帐作业时间。

  依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省级管帐人员办理体系晋级改造和管帐人员信息收集上报作业的告诉》(财办会〔2018〕28号)要求,省财政厅已完成了山东省管帐人员办理信息体系的晋级改造作业,现就管帐人员信息收集有关作业告诉如下:

  山东省内的管帐人员,详细包含:具有管帐专业技术(含初级、中级、高档、正高档)资历的人员;不具有管帐专业技术资历但从事管帐作业的人员。

  长时间收集阶段:会集收集阶段后新增管帐人员应在从事管帐作业1个月内进行信息收集。

  管帐人员应依据个人信息改变状况,及时登录体系对个人信息进行更新,省财政厅将对接连3年个人信息(包含继续教育)未更新的人员进行整理。

  信息收集选用管帐人员网上填写自己信息、上传相关资料和财政部门审阅承认的方法。

  (一)管帐人员登陆山东省财政厅网站(),点击右下角“山东管帐办理”专题页面,“进入“管帐人员信息收集”进口,依据阐明和提示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

  (二)各级财政部门管帐办理人员登陆管帐人员信息收集体系办理端,依据申报人员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证明资料进行审阅。

  (三)信息收集遵从属地化准则,管帐人员在作业单位所在地收集信息;没有作业单位或没有参与作业的管帐专业技术资历持证人员自主决定在户籍所在地或校园所在地收集信息。

  (一)信息收集内容是依照全国管帐人员信息办理要求列示的最基本信息,旨在为管帐专业技术资历考试、高档(正高档)管帐师评定、继续教育学习、管帐类训练报名、管帐人才选拔等作业供给信息检索和核对,完成管帐资历考试报名和继续教育等“零跑腿”服务。

  (二)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发起宣扬,让广阔管帐人员充沛了解信息收集的重要性,保证我省管帐人员信息收集作业顺利完成。

  (三)各级财政部门要经过信息收集作业把握和剖析管帐部队现状,拟定有针对性作业措施,不断提高为管帐人员服务的水平和管帐办理作业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