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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物评价成果公示

  杭州运河集团出资发展有限公司经集团董事会抉择同意,拟转让杭州运河恒腾商业地产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债务、杭州运河恒泽商业地产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债务、杭州运河恒运商业地产有限公司65.7%股权及债务,经过密封报价选定浙江中远财物评价有限公司对杭州运河恒腾商业地产有限公司、杭州运河恒泽商业地产有限公司和杭州运河恒运商业地产有限公司进行权益价格评价,财物评价日2022年2月11日。

  杭州运河恒腾商业地产有限公司依据财物专项审计报告账面总财物16,000.00万元,总负债0.00万元,净财物16,000.00万元。评价价值为总财物16,000.68万元,总负债0.00万元,净财物16,000.68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为附偿债条件项下的股权转让,股权受让人在获得杭州运河恒腾商业地产有限公司100.00%股权的一起,还需额定付出11,190.65万元告贷和告贷利息(按10.00%利率核算至评价基准日的利息为107.22万元,实践付息以结清告贷时的天数为准)作为对价。

  杭州运河恒泽商业地产有限公司依据财物专项审计报告账面总财物16,000.00万元,总负债0元,净财物16,000.00万元。评价价值为总财物16,000.68万元,总负债0.00万元,净财物16,000.68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为附偿债条件项下的股权转让,股权受让人在获得杭州运河恒泽商业地产有限公司100.00%股权的一起,还需额定付出11,190.65万元告贷和告贷利息(按10.00%利率核算至评价基准日的利息为107.22万元,实践付息以结清告贷时的天数为准)作为对价。

  杭州运河恒运商业地产有限公司依据财物专项审计报告账面总财物112,000.00万元,总负债0.00万元,净财物112,000.00万元。评价价值为总财物112,004.74万元,总负债0.00万元,净财物112,004.74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为附偿债条件项下的股权转让,股权受让人在获得杭州运河恒运商业地产有限公司65.70%股权的一起,还需额定付出 51,465.80万元告贷和告贷利息(按10.00%利率核算至评价基准日的利息为493.12万元,实践付息以结清告贷时的天数为准)作为对价。

  1、反映问题的方法: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经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反映公示财物评价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发起署报自己线、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脚踏实地的准则,对立借机诋毁诬告。

  3、公示时刻:2022年2月23日至2022年3月1日止,共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