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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9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董事会已于2023年9月2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孙任靖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有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推荐及本人同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提名孙任靖先生、万柏峰先生、董立强先生、张宪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详见附件)。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选举。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100%。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推荐及本人同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提名张艳荣女士、宋晓阳先生、黄荣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详见附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选举。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1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1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增加公司2023年度为子公司做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1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1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1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1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100%。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10月18日13:30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60)。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100%。

  1、孙任靖,男,196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英国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曾任唐山三孚硅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公司董事长,唐山三孚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2、万柏峰,男,1965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唐山三孚硅业有限公司CEO;现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唐山三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唐山三孚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河北文丰三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3、董立强,男,197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唐山三孚硅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氢氧化钾车间主任;历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氢氧化钾车间主任、三氯氢硅车间主任;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河北文丰三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

  4、张宪民,男,197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唐山三孚硅业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历任公司财务部部长、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部长;现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财务部部长。

  5、张艳荣,女,197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项目经理、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投行二部执行董事;现任河北安防报警网络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副总经理。

  6、宋晓阳,男,198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复旦大学诉讼法学专业,拥有律师执业证书。曾先后任职于上海百全律师事务所和上海新古律师事务所;现任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联席合伙人、律师。

  7、黄荣华,男,1971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武汉大学环境科学专业。现任武汉大学副教授。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即将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2023年9月27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对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进行了投票选举,选举魏跃刚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魏跃刚先生将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魏跃刚,男,198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曾任唐山三孚硅业有限公司销售业务员、销售二部副科长;历任公司销售二部副科长、科长、部长助理、副部长、部长及职工监事;现任公司CEO助理兼销售一部、销售二部部长、职工监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人,注册会计师14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7家。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有关规定。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3年6月30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人次、行政处罚6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唐嵩先生,201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2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张昆女士,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曹学颖女士,201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2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023年度审计费用60.0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50.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0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等确定。本期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各项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为企业来提供服务期间,谨慎勤勉地为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能够很好的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能力,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经核查,信永中和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遵照勤勉、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能够很好的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成果进行审计。本次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被担保人: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三孚(香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孚香港”)。

  ●担保额度:本次拟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6亿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唐山三孚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担保,无其他担保)。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目前,全资子公司三孚香港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了满足公司海外市场的持续拓展和海外业务布局需要,公司2023年度拟为三孚香港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额度范围内,公司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事项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该担保总额范围内办理对外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银行接洽、办理有关手续,代表公司在有关担保合同及相关文件上签字等。

  截至2023年6月30日,三孚香港资产总额917.47万元,净资产55.63万元。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入1,960.72万元,净利润21.9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该额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将视公司及三孚香港实际经营情况确定。企业来提供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孚香港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公司为其做担保是为满足公司海外市场的扩展需求。董事会认为,公司能实时监控三孚香港财务情况,以上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公司拟为三孚香港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有利于公司海外业务的开展,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积对外担保总额为6亿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唐山三孚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6.37%。公司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调整后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及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打理财产的产品或其他投资产品;

  ●履行的审议程序: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购买的打理财产的产品品种主要是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3年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赞同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

  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了充分的发挥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公司拟增加3亿元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调整后现金管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在不影响企业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保证公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前提下,通过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及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理财产品或其他投资产品,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以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得更高的回报。

  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保证公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及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理财产品或其他投资产品。投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前述额度内具体实施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以上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及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理财产品或其他投资产品。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需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前述额度内具体实施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

  (二)预计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如有关联关系,公司将严格按照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办理。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一)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自有资金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二)公司财务部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分析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自有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要营业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的回报。

  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及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打理财产的产品或其他投资产品,有利于提升公司现金管理收益,也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赞同公司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

  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及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打理财产的产品或其他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9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2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化利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公司监事会提名,同意提名王化利先生、张文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非职工监事简历请详见附件)。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选举,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出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100%。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为三孚(香港)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有利于公司海外业务的开展,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100%。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至10亿元,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及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打理财产的产品或其他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100%。

  (1)王化利,男,197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唐山三孚硅业有限公司安全管理部部长,历任公司安全管理部部长、环境管理部部长、监事会主席、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安全总监、安全管理部部长、监事会主席。

  (2)张文博,男,1980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唐山三孚硅业有限公司生产部副主任;现任公司三氯氢硅车间副主任、监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9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3年9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做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做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做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0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做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做投票。股东通过你自己的意愿做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根据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根据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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