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资源财物因为所具有的运营的永续性、再生的长期性、散布的广阔性、功用的多样性、办理的艰巨性等特色,其评价有别于其它一般财物的评价。
包含地理位置、气候、土壤、交通条件、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以及林地资源占有单位详细运营实践和现况及安顿状况的阐明。
当时最主要的有国务院发布的《国有财物办理办法》,国家国有财物办理局、林业局颁布的《森林资源财物评价技术规范〈试行〉》以及各省依据自己的实践状况而制定的《xx省森林资源财物转让法令》等等。
依据国家国有财物办理局、林业局颁布的《森林资源财物评价技术规范〈试行〉》中的办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