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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撰二手车判定评价陈述书有什么基本要求

  1、判定陈述有必要依照客观、公正和脚踏实地的准则,由二手车判定评价组织独立编撰,并照实反映判定评价组织的作业情况。

  2.评价陈述应当有托付单位(或个人)的称号、二手车评价组织的称号和印章、二手车评价组织法定代表人或其托付人和二手车评价师的签名、供给陈述的日期。

  3.评价陈述应注明评价基准日,不得随意改变。评价中选用的一切税率、费率、利率和其他价格规范均为基准日的税率、费率、利率和其他价格规范。

  5.评价陈述应阐明评价作业遵从的准则和法律法规,扼要描绘评价进程,清晰评价办法。

  6.评价陈述应有清晰的评价成果,评价成果应有二手车成新率。评价成果应包含二手车的原值、重置价值和评价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