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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46811.23平方米,改造房屋建筑面积3181.12平方米,对二层整体结构可以进行拆除,对一层局部加固处理后保留一层。

  2.3招标范围:吉林省工商银行党校8号楼改造项目,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拥有相对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可以是在有效期内的纸质证书或经考试合格在网上打印的电子证书(附查询网址),且不得在其他未完工的项目中任职;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

  3.3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4业绩最低要求: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内至少完成一项类似工程业绩。投标文件内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完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及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和查询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利用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工程业绩指标仅限于工程规模、结构及形式、施工工艺等方面,且应符合招标项目的内容。涉密工程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取得最低要求等级资质证书不足一年的企业,类似业绩不作为否决条件)。

  3.5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情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0年至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2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制度完善的承诺)。

  3.6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7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估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外埠单位须执行当地信用评估相关要求。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1日上午8:00至2023年10月17日16:00前,到吉林省一体化交易买卖平台()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4.2未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办理,详见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网址为()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潜在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1月2日9时00分,投标文件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 ()上直接提交,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CA锁远程解密的方式来进行线上开标。各投标单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平台)”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审核检查资料等)符合远程不见面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

  5.3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通过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使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1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任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地址: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松江东路7号501室)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买卖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2)基础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