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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财物评价陈说基本内容与格局的暂行规则》的告诉

  关于印发《财物评价陈说基本内容与格局的暂行规则》的告诉财评字[1999]9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有财物办理局(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组织:为了进一步促进我

  关于印发《财物评价陈说基本内容与格局的暂行规则》的告诉 财评字[1999]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有财物办理局(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组织: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国财物评价作业的展开,进步财物评价职业的执业水平,标准财物评价行为,完善财物评价作业程序和审阅标准,咱们拟定了《财物评价陈说基本内容与格局的暂行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履行。并将履行中的有关问题及时陈说我部。 附件:财物评价陈说基本内容与格局的暂行规则 抄送:全国116家具有从事证券事务财物评价资历的评价组织。 附件: 财物评价陈说基本内容与格局的暂行规则 总则 基本内容与格局一财物评价陈说书 一、概述 二、评价陈说书封面及目录 三、评价陈说书摘要 四、财物评价陈说书正文 五、备检文件 六、评价陈说书装订 基本内容与格局二评价阐明 一、编撰评价阐明的基本要求 二、评价阐明封面及目录 三、关于评价阐明运用规模的声明 四、关于进行财物评价有关事项的阐明 五、财物清查核实状况阐明 六、评价依据的阐明 七、各项财物及负债的评价技能阐明 八、全体财物评价收益现值法评价验证阐明 九、评价定论及其剖析 基本内容与格局三财物评价明细表 一、概述 二、财物评价明细表样表 总则 一、为进一步促进我国财物评价作业的展开,标准财物评价行为,完善财物评价作业程序,进步财物评价职业的执业水平,依据《国有财物评价办理办法》(国务院第91号令)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令、法规,拟定本规则。 二、凡接现行财物评价办理有关规则进行财物评价的各类财物评价项目有必要遵从本规则。 三、本规则所称的财物评价陈说的基本内容和格局是指财物评价组织承受托付展开财物评价活动后,依照财物评价办理作业的要求,向产业评价主管机关和托付方出具的触及该评价项意图评价进程、办法、定论、阐明及各类备检文件等内容的财物评价陈说的基本内容及编制格局; 评价组织在详细项意图操作中,其作业规模和深度并不限于本规则的要求。 四、本规则所称财物评价陈说是由财物评价陈说书正文、财物评价阐明、财物评价明细表及相关附件构成。 五、财物评价组织进行财物评价活动时,应当遵从财物评价的一般准则和本规则的要求;详细项目不适用本规则的,可结合评价项意图实际状况增减相应的内容。 六、财物评价活动应充分体现评价组织的独立、客观、公平的主旨,财物评价陈说书的陈说不得带有任何诱导、恭维和引荐性的陈说,评价陈说书正文不得呈现评价组织的介绍性内容。 七、财物评价陈说的数据一般均应当选用阿拉伯数字,财物评价陈说运用中文编撰打印。如需出具外文评价陈说,外文评价陈说的内容和成果应与中文陈说共同,并须在评价陈说中注明以中文陈说为准。 八、凡触及财物评价陈说基本内容与格局的有关规则与本规则相冲突的,以本规则为准。 九、本规则由财政部担任解说、修订,并从公布之日起施行。 基本内容与格局一财物评价陈说书 一、概述 (一)进行财物评价有必要按本规则编撰财物评价陈说书,并作为财物评价组织提交托付方和提请产业评价主管机关承认批复的基本内容与格局。 (二)评价陈说书包括的基本内容和格局: 1.评价陈说书封面及目录; 2.评价陈说书摘要; 3.评价陈说书正文; 4.备检文件; 5.评价陈说书装订。 二、评价陈说书封面及目录 (一)评价陈说封面须载明下列内容; 1.评价项目名称; 2.财物评价组织出具评价陈说的编号(该编号需注明年度及陈说书序号); 3.财物评价组织全称; 4.评价陈说提交日期; 5.评价陈说封面可载明评价组织的服务商标(即图形标志)。 (二)评价陈说的目录在评价陈说书的封二上排印,包括每一章节的标题及相应的页码。 (三)评价陈说须按评价陈说书、评价阐明、评价明细表分册装订(注明评价陈说共包括几册),各分册扉页上别离打印该册目录。 三、评价陈说书摘要 (一)评价组织应以较少的篇幅,将评价陈说书中的要害内容摘要并刊印在评价陈说书正文之前,以便使各有关方了解该评价陈说书供给的首要信息,便利企业在注册等状况下的运用; (二)“摘要”与财物评价陈说书正文具有平等法令效力,并按评价陈说的共同格局要求由注册财物评价师、评价组织法定代表人及评价组织等签字盖章并署明提交日期; (三)“摘要”有必要与评价陈说书提示的成果共同,不得有误导性内容,并应当选用下述文字提示运用者阅览全文:“以上内容摘自财物评价陈说书,欲了解本评价项意图全面状况,应仔细阅览财物评价陈说书全文”。 四、财物评价陈说书正文 (一)评价陈说书正文应依照以下基本内容和格局编撰: 1.首部; 2.绪言; 3.托付方与财物占有方简介; 4.评价意图; 5.评价规模与目标; 6.评价基准日; 7.评价准则; 8.评价依据; 9.评价办法; 10.评价进程; 11.评价定论; 12.特别事项阐明; 13.评价基准日期后严重事项; 14.评价陈说法令效力; 15.评价陈说提出日期; 16.尾部。 (二)首部 1.标题。标题应简练明晰,含有“×××(评价项目名称)财物评价陈说书字样,方位居中偏上; 2.陈说书序号。陈说书序号应契合公函的要求,包括评价组织特征字、公函品种特征字(例如:评报、评咨、评函,评价陈说书正式陈说运用“评报”,评价陈说书预陈说运用“评预告”’)、年份、文件序号,例如:××评报字[1998]第18号,方位本行居中。 (三)绪言 应写明该评价陈说托付方全称、受托付评价事项及评价作业全体状况,一般应选用包括下列内容的表达格局: “××(评价组织)承受××××的托付,依据国家有关财物评价的规则,本着客观、独立、公平、科学的准则,依照公认的财物评价办法,对为××××(评价意图)而触及的悉数财物和负债进行了评价作业。本所评价人员依照必要的评价程序对托付评价的财物和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