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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科融环境年报审计存在虚假记载亚太会计师事务所被罚没120万元

  原标题:对科融环境年报审计存在虚假记载,亚太会计师事务所被罚没120万元

  12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了一份处罚决定书,剑指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所 )及吴平权、周铁华。

  吴平权,时任科融环境(300152.SZ)2017年年度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周铁华,时任科融环境2017年年度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

  中国证监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法律法规,对亚太所审计的“科融环境年报”未勤勉尽责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审理。经查明,亚太所存在以下问题:

  亚太所审计的科融环境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科融环境通过将21个项目调试报告日期由以前年度涂改为2017年,并在2017年确认调试收入,虚增2017年利润7,178,800.95元,占科融环境2017年总利润的17.16%。

  亚太所没有识别、评估和应对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的审计底稿,未基于收入确认存在舞弊风险的假定开展审计工作。在发现高毛利项目不正常的情况、临近资产负债表日收入明显地增加等异常情形后,未进一步执行舞弊风险评估和应对程序,导致其未发现科融环境涂改调试报告日期虚增2017年收入和利润的行为。

  2017年,科融环境本部发货确认收入200,799,437.72元,调试确认收入38,892,172.08元,调试部分占比16.23%,调试与发货确认收入涉及的业务流程和内部控制环节存在非常明显差异。

  科融环境涂改调试报告,并在2017年确认调试收入,涉及12笔记账凭证21个令号,共虚增2017年利润7,178,800.95元。其中2017年12月涉及10笔记账凭证19个令号,虚增12月利润6,286,493.26元。

  亚太所在《科融环境审计策略备忘录》中计划对截止2017年12月31日收入进行截止性测试,实际执行过程中选取样本随意、未发现收入确认依据异常、未对调试确认收入单独进行截止性测试,因此导致收入截止性测试未能有效执行,进而未能发现科融环境涂改调试报告日期虚增2017年收入和利润的行为。

  在执行收入分析程序时,4个项目由以前的年份改为2017年,并在2017年确认收入。

  亚太所2017年审计底稿中记录,科融环境2017年12月确认收入占全年的比重达21.11%,针对临近资产负债表日的出售的收益明显地增加。经查,科融环境2017年12月虚增利润6,286,493.26元。

  亚太所的的上述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所述“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平权、周铁华是上述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一、对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60万元,并处以60万元罚款;二、对吴平权、周铁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